人们企图攀及星星。

金三角/斯图亚特

我流Alfred,art,francis双向三角恋。

全文预计3--5w,这个是序章。ooc,文风严重走资派,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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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弗雷德·F·琼斯今年二十四岁,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在同龄的年轻人仍为功成名就摸爬滚打的时候,这位美国青年就已经趾高气扬地坐在沙发上,让无常的命运为他摆好了香槟杯。他是财富,权力,青春的集合体,每一本时事周刊都有他的名号,年轻一代奉他为风向标。他善于敛财,熟悉政治外交,战争部署和天文学,在他看来抛撒一两万英镑所获得的感受和观看几张废稿纸四散飞扬相差无几。他备受宠爱,声名远扬,每位伦敦权贵的书桌上都有一张他的名片。狄俄尼索斯曾吻过他的眼睑,令他拥有一双聪慧,善察,放肆,富有野心和攻击性的眼睛。他同时具有那两位兄弟的气质,罗马雕塑式的鼻尖,达威尔小姐的丰唇,比西尼亚人的体魄。他不喜欢抹发胶,也不戴礼帽,任由短发暴露在阳光和暖风中;他朝外宣扬这是自由和浪漫。于是全部年轻人都不抹发胶。

  在当时有不少有远见的政治家对他青眼有加,我们选取最著名的一位的话:“这个年轻的机会主义分子的脊骨上将会长出一个家族。族徽上镶满黄金和珠宝,里面塞着证券,股票和宪章。有没有人给他写传记?他的传记前篇全部沾满柯克兰的铜臭味。从他的脚尖踏上大不列颠起,他就已经把他的赌注压在了柯克兰们身上。他的未来我们都还不可预见。年轻是魔鬼,魔鬼也可能是玛门。他机灵,贪婪,但欠火候。况且……”这位在历史上留下名字(但他不愿意在本书中留名)的政治家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的皱纹促狭地局促在一块,“他是个美国人。”

  亚瑟·柯克兰作为柯克兰的年轻派领袖,对阿尔弗雷德更加青睐。他希望罗莎·柯克兰能够和后者发展婚姻关系,但阿尔弗雷德似乎并不想让事情那么快盖棺定论。有些年轻的浪荡子弟听说他可能不那么喜欢女人(纯属道听途说),小姐们更情愿觉得美国人更加不喜欢被束缚,经验老到的夫人们则信奉单身汉的真理:有钱的单身汉总得娶一位太太。而罗莎·柯克兰是亚瑟最亲昵的胞妹,貌美,温柔,知书达理,是个不容否认的好太太人选。而更加年长持稳的先生似乎早就看见了两个年轻人无名指上的戒指。阿尔弗雷德比亚瑟狡诈,野心勃勃,贪得无厌,而柯克兰的长子专注在法国账目上,对年轻的新朋友出乎意料地宽容;柯克兰家族能给琼斯的好处,他还没能取尽,正需要从罗莎·柯克兰的裙摆下捞出所有成为伦敦上层阶级所必须的所有素养。他精打细算,广结人脉,把所有的天资耗费在青春时刻,旨在和伦敦进行交换;他坚定不移,双眼紧紧盯着金字塔的顶尖。有些底层人物往往因此被他人讥讽好高骛远,而阿尔弗雷德却在高处如鱼得水,仿佛专程为此而生。他们无法阻挡阿尔弗雷德的脚步。

  女人们不理睬男人们的说辞,她们比男人们要更为惜才。比起心有所属,她们更喜欢认为这位年轻又漂亮的先生是一个秘密,而不愿意这么快为他的情事下定论。她们喜欢他,承认他的才华横溢和风流倜傥。女人们的头脑聪慧而敏感,不肯定也不否定,具备成为科学家的所有素质,和薛定谔如出一辙。她们等待着揭开箱子,更加期待自己即是谜底中的那一个。

  罗莎·柯克兰对此却有些兴致缺缺。比起戴着眼镜的蓝眼睛高个子,她更喜欢摆弄坏掉的电话机;她尝试用修复实验仪器的方法纠正永磁体的位置,最后把碳块丢进了装有稀盐酸的小型反应池。她背着所有人攻读社会科学,特别喜欢人文历史,认为人类的理性是社会的进步。她很喜欢倚靠着兄长亚瑟·柯克兰,听他说一些她暂时仍一知半解的时政问题。虽然并未幼稚到让所有人丢掉面包,但她有些空想社会主义,和傅里叶异曲同工。这是没有政治经历的女孩常犯的错误。她嘴唇比起其他女孩有些偏薄,又喜欢抿着,像是成天泡在不甘和拘谨里,又爱喝泡得很苦的东方茶。她不喜欢阿尔弗雷德·F·琼斯,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厌恶,但她反感所有让她的哥哥焦头烂额的人。她不能完全肯定,但也许她喜欢看他的眼睛。

  亚瑟·柯克兰安排他们每周一次共同外出,除了在用餐时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座位之外,他完全将琼斯当成了家族的一员。每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罗莎都像是一只被托付给陌生人的猫。她保持着所有礼节,矜持,腼腆,优雅而俏皮,让所有人都看不出来她更想待在家里用新学的花体字誊写一首十四行诗。从表面上来说,他们相处得相当愉快:一起去过剧院观戏并讨论苔丝狄蒙娜的忠贞不渝,也一同撑着阳伞登上小山坡进行野餐。人们相信他们在逐渐磨合,但罗莎看得出来,阿尔弗雷德和她一样,都对这场只有第三者的一厢情愿的约会兴致缺缺。她正在积极寻找他的原因,并开始亲昵他,把他当成志同道合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显然不明白女人。他不明白疏远和亲昵与情感转移的联系程度;虽然他仍在肆无忌惮地运用年轻人的心气,但他更擅长把握人类对于利益关系的看法。他少受挫折,顺风顺水,即使在未成年的时候亦曾因为人生的广阔无垠而顾影自怜,却没有让他向命运俯首。他经常相信自己会更为特殊,每一根发丝都被夏浪吻过。

  阿尔弗雷德·F·琼斯出生在夏季,那是一个不太热,却让人安静,欣喜而昏昏欲睡的夏天。

  汽车的颠簸让罗莎·柯克兰想起每一个生日,她更愿意认为生日是晴朗,欢快,温暖甜蜜的茶点交织的秋季。他们的车子上了很漂亮的青绿色油漆,当他们谈起生日的午后的时候,车子正驶过仍如春至的飞燕草花圃,每一朵花都驻足在原地,掠过一片春天。罗莎把礼帽的轻纱移向右侧,用完整的视线欣赏这片原野。她的脊挺得很直,一直朝侧倾,直到她看见远方的建筑。

  “琼斯,还记得吗?我想想看,亚蒂的朋友……我们的朋友。波诺弗瓦,这座房子是他的。我们曾经在里面喝下午茶,吃法颂面包,在他的花园里写生,唱民间小调,他总是留长头发,喜欢蓝紫色的发带。”

  “你说谁?波诺弗瓦?”

  阿尔弗雷德问。

  司机把车子停在路边。排烟管依旧喷出残余的黑烟,如同肺结核患者咳出一口痰。他拍着方向盘,语气好像讲起往事。

  “M·波诺弗瓦?好不巧呀,先生,他早年前就搬走了。我载柯克兰先生来过,他拿走了信箱里的最后一封信,把信叠得很整齐,放在衬袋里。我站在旁边看里面,壁橱都是灰尘,好几个月都没有生火的迹象;花园没有人浇,枯死了一大片——现在好像种了玫瑰——应该住进了新业主,这确实是好地方,我摸过这里的土,足够湿,野草爱长,作物也有很多合适;适合种橘子……橄榄……坐在树荫下吃小麦面包。我不记得啦,先生。我很久没种过东西了,大家更爱种这些花。”

  在倾听的时候,阿尔弗雷德一直显得专心致志而又心不在焉。他嘴角来回扯动,双脚叠放在一起,小腿朝后缩,又猛地朝前伸开,显出窘迫、焦虑且不安的状态。神色安闲自若,足尖却略微偏向车门。

  他非常用力地呼吸了一下。

  “您说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他不在这里了?”

  司机有些老迈,脸上的皱纹有着五十至六十岁的深浅。我们已经知道皱纹的成因,但依旧在无所不用其极地尝试克服它,并不愿服从躯体的意志而认定自己的老化。他们尝试注射抑制神经兴奋剂、低剂量毒素、弹性物质和同渗透压盐水,希望这些物质足够让自己的肌肉重新舒张。在这些肌肉刚刚开始牵动和舒展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就已经伸出手去,意图够到车门。机械应声响动,他飞快地踏上这片芳草,棕色的方格礼服尾在罗莎·柯克兰的眼中留下一片残影。她不明白他在干什么,正如她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一些人将情感藏在心房的最底部,一直要极端到拿不出来,才会重新面对,正视逃避,并再次渴望这种感情。但她明白她此时应该等候:这位先生会再拿着一封信,双脚漫在绿海中,风尘仆仆地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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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F·琼斯想起来,他第一次踏上英国宽阔、暗淡,充满船只和人群的海岸,是在一个不太热,却安静、欣喜,让人昏昏欲睡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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